最新!财政部发布:财会〔2022〕13号文件
财会〔2022〕13号文件是财政部发布的关于适用《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相关问题的通知,主要目的是配合落实租金减免政策、减轻企业负担,允许符合条件的承租人和出租人在2022年6月30日后继续采用简化方法处理租金减让的会计问题,并明确了衔接规定和披露要求。
三份文件的核心内容如下:财会〔2022〕12号:财政部关于印发《会计师事务所一体化管理办法》的通知发布背景: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财务审计秩序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1〕30号),加强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治理,提高质量管理水平。
财政部与税务总局于2022年发布13号公告,对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政策进行了调整。公告规定,对于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企业可享受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这一政策将执行至2024年12月31日。
政策依据主要文件包括《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6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2022年第13号)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2025年第12号)等。
小型微利企业最新所得税政策解读 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3号规定,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执行期限至2024年12月31日。
国家发表的在疫情期间减免房租的文件
1.→国家在疫情期间发表关于减免房租的文件主要有《关于做好2022年降成本重点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进一步帮扶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缓解房屋租金压力的指导意见》。
2.→三年疫情期间,国家对于减免房租确实有出台相关文件。国家层面的相关政策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联合发布了相关政策,明确了对承租国有房屋(包括国有企业和政府部门、高校、研究院所等行政事业单位房屋)用于经营、出现困难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免除上半年3个月房屋租金等支持措施。
3.→对2022年被列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级行政区域内承租中央企业房屋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当年6个月租金(四季度被列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通过当年退租或下年减免等方式足额减免6个月租金)。其他地区减免3个月租金。
4.→年被列为中高风险地区的县级行政区域内承租国有房屋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可减免六个月租金,其他地区承租国有房屋的减免三个月租金。
5.→法律关于疫情期间减免房租的规定是:部分省市承租市属及以下国有经营用房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租可以减免一个月;对租用其他经营用房的,鼓励私人业主为租户减免租金,但不作强制性规定要求。
6.→上海房屋租金减免6个月,实际到手只减免2个月,在疫情房租减免政策下,最终承租方可以尝试与转租方协商要回部分转租差价,或通过诉讼由法院组织调解进行部分减免。
疫情期间国家出台的文件
国家层面政策文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人社厅明电[2020]5号)明确疫情期间劳动关系处理原则,包括工资支付、隔离期待遇、劳动合同解除等。
国家在疫情期间发表关于减免房租的文件主要有《关于做好2022年降成本重点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进一步帮扶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缓解房屋租金压力的指导意见》。
综上所述,三年疫情期间,国家确实出台了关于减免房租的相关文件,以支持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渡过难关。
疫情期间土地减免租赁政策文件主要有以下几个:八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进一步帮扶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缓解房屋租金压力的指导意见》:明确了对承租国有房屋用于经营、出现困难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免除上半年3个月房屋租金。
疫情期间土地减免租赁政策文件
对住宿餐饮、文体娱乐、交通运输、旅游四大行业企业和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自用的房产、土地免征2020年度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对在疫情期间为受困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租金的房产业主2020年实际取得的租金收入,按实际免租月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按实际免租月数或折扣比例相应计算减免。
为个体工商户减免租金的大型单位和个人减免政策疫情期间为个体工商户减免租金的大型商务楼宇、商场、市场和产业园区等各类单位和个人,根据租金减免额度,可申请减免该租金对应的2020年度城镇土地使用税。
国家在疫情期间发表关于减免房租的文件主要有《关于做好2022年降成本重点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进一步帮扶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缓解房屋租金压力的指导意见》。
武汉市在疫情期间有针对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租赁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政策,但具体政策文件为《武汉市鼓励各类经营性房屋业主减免租金政策措施》(武政办〔2020〕39号),且该政策主要针对的是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减免。
税收减免:各级税务部门对疫情期间为个体工商户减免租金的商务楼宇、商场、市场、产业园区等出租方,在2020年7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按照实际减免租金的月份数继续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例如,若某商场为商户减免3个月租金,则对应月份的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可全额免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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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本篇文章《长沙市新冠疫情减免租金文件/长沙疫情免租政策》能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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